中郵人壽保險及4人被罰181萬元,涉未經批準變更公司營業場所等9項違規200多年前的瀘定橋,12164個鐵環重40噸,古人咋將鐵鏈托起的?
作者:147小編 更新時間:2024-10-08 點擊數:
2023年12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金罰決字〔2023〕25號,中郵人壽保險(簡稱:中郵人壽)及部分高管因未經批準變更公司營業場所、公司內部管理不健全、購買的二級資本債券未按償付能力監管規則計量最低資本、投資銀行存款不符合監管規定、債券投資不審慎、備案前開展境內外股權投資、未實現決策流程的信息化和控制化、未如實提供培訓課件資料、通過銀保渠道銷售保單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部分投保人不符合監管規定中的年齡要求且未人工核保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而被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以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等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中郵人壽警告并罰款147萬元,對時任中郵人壽資產管理部負責人周奕琛警告并罰款10萬元,對時任中郵人壽風險管理部臨時負責人黃族勝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時任中郵人壽市場經營部副總經理楊華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時任中郵人壽運營管理部總經理粟嫵蕾警告并罰款8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1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一)變更名稱;(二)變更注冊資本;(三)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四)撤銷分支機構;(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變更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八)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銀行存款;(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三)投資不動產;(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保險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保險公司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超額承保,情節嚴重的;(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轉讓、出租、出借業務許可證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報送或者保管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的;(二)未按照規定報送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備案的;(三)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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