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那些將奢侈品推向高潮的設計師卻做不好自己獨立品牌?
作者:147小編 更新時間:2024-09-14 點擊數:

從早期的John Galliano,Marc Jacob,到今天的Phoebe Philo,離開奢侈品平臺后,都沒有做起來自己的品牌。連已過世的老佛爺Karl Lagerfeld,為香奈兒和芬迪都創造了里程碑般的司奇跡,同樣沒有做成自己的同名品牌。
為什么?

因為本質上它們是兩件事!
擁有自己的品牌,幾乎是很多優秀設計師的夢想。
但從設計才華到創業做品牌,設計才華僅僅是做品牌的一個良好條件,但距離做好一個品牌,還差個十萬八千里。
兩者有什么區別呢?

工作范疇不同
設計師主要負責產品創意與開發,創業一個品牌本質上是一門生意,其復雜度與廣度遠超產品設計。
在大平臺工作的設計總監,大多只對創意與開發負責,至于后期供應鏈,營銷公關,零售運營基本不需要設計操心。
而當一個設計師創業時,會發現真正占據主要時間的是供應鏈還有諸多瑣瑣碎碎的事情。

能力要求不同
工作范疇要求不同,對人的能力要求自然也就不一樣了。
奢侈品的設計總監更被關注的是創意。一定程度上,即使是天馬行空的創意也是被鼓勵的,因為這樣才可以引起媒體的頭條關注。至于創意本身是否成功轉化成了銷售,是另外個問題。對于奢侈品,盈利線是多樣化的,除了成衣,盈利的多為皮革制品,與品牌授權(特別是美妝護膚眼鏡)。
但創業,雖然也需要創意,更需要務實的供應鏈管理,零售運營,團隊管理等。這些既極其占用精力,又很需要理性大腦。

性格要求不同
許多設計天賦特別高的設計師,性格也大多孤傲,在商業上近乎商業文盲。完全不知道賺錢是怎么回事,甚至一定角度還有些鄙視金錢的銅臭味。有一種不愿意為五斗米折腰的氣概。這也是做商業的大忌!
更不要談如何高效管理團隊,做好資源的統籌與管理?

所以歷史上如果高天賦的設計師有所成就,其背后必然有一位伴侶式的商業伙伴。就如Prada背后有其丈夫,川久保玲背后也有她老公。
所以無論是投資一個設計師品牌,還是創立一個設計師品牌,僅僅看設計師才華是遠遠不夠的。

美國為何成就了一批設計師品牌?
相對法國的這些成就了奢侈品品牌卻沒有成就就自己品牌的設計師,值得一提的是美國設計師品牌。他們現在都被視為商業帝國,但早期起步時也就是設計師品牌。包括但不僅限于Calvin Klein, Oscar De La Renta, Donna Karen, Ralph Lauren。以及后期的Kate Spade, Michael Kors, Alexander Wang等。

在法國除了幾個老牌奢侈品品牌,幾乎找不到和他們對等規模的設計師品牌。
這個背后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美國設計師和歐洲設計師很不一樣。
首先土壤不一樣。美國是一個極其擅長branding的國家。美國品牌做到全球top 1與其強大的branding與marketing有著巨大的關系。而這背后,又與其發達的資本市場,開放的吸收新事物的思維,及在品牌營銷方面的學術研究能力息息相關。無論是研究廣告傳播還是消費者,美國學術界與商業都研究得最透徹。這個只要看看他們當地有多少市場研究機構,以及top期刊里有多少是研究美國品牌的就知道了。

就總體而言,至少從我了解的美國設計師,普遍比這些奢侈品設計師要懂商業邏輯得多。或者說,也更務實得多。
其次兩者的風格不一樣。美國設計師一開始走的都是實穿路線。簡約休閑帶些運動感。即使在設計上,也依然強調了務實的精神,而不是像歐洲設計師那樣特別強調創意及吸睛。
不過也正因為如此,不少做設計的人也看不上美國設計,覺得他們那個根本就很boring的設計。所以Tom Ford才去了歐洲找工作。因為在他看來,美國哪有時尚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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