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安縣出臺《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作者:147小編 更新時間:2024-09-14 點擊數:
詔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管理
辦法(試行)》的通知
詔政辦〔2018〕6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詔安工業園區、金都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縣富硒辦制定的《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詔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2日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縣富硒辦
第一條為積極宣傳、推廣和規范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提升品牌標志的影響力及價值,加強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知識產權的管理,保障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權利人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包含中國海峽硒都名稱和中國海峽硒都形象LOGO,以英文“Se”為基本構圖元素,以綠色、藍色組合圖案意向構成核心圖案,“中國海峽硒都”和“CHINA HAIXIA SELENIUM”以及“福建·詔安”為中英文地域名片,凸顯詔安縣作為濱海富硒區域的鮮明自然地理特征,是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的象征性標志和識別符號(詳見附件1)。
第三條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由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開發利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富硒辦)確認、發布,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所有權屬于縣富硒辦,受法律保護。全縣應愛護并積極推廣和規范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自覺維護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形象。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應遵守本辦法的規定。
第四條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可以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在重大活動、城市宣傳、服務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設施、榮譽信用、公務系統、對外交往等領域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并鼓勵企業或個人依法正當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
第五條 縣富硒辦是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管理部門,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圖案、文字、色彩以及組合方式進行規范并提供標志設計源文件,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使用進行管理。需要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可聯系縣富硒辦獲取。
第六條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應在縣富硒辦備案,備案時需填寫《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備案書》(詳見附件2),獲得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時,應按照要求規范使用、完整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品牌標志要素間的細節和排版結構,不得侵占隔離區域或增加特殊效果,也不得在污損、褪色、有礙觀瞻的載體或不規范比例、色彩展示。
第八條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與使用單位標識、活動標識共同展示時,應將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置于較為突出和優先的位置。
第九條 對侵犯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知識產權的行為,將依照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縣富硒辦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圖案
2.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備案書
附件1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圖案

附件2

政策解讀
解讀《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01
起草背景
詔安縣是福建省富硒土壤主要分布區,全縣土壤硒含量最大值1.71mg/kg,最小值0.05mg/kg,平均值0.42mg/kg。硒含量≥0.4mg/kg的富硒土地面積76.2萬畝,即508平方千米,占縣域面積的39.27%,土壤含硒量為福建省最高。富硒土地主要分布于紅星鄉、太平鎮東部、官陂鎮東南部及金星鄉北部的烏山山脈地區。全縣已有青梅、茶葉、大米、禽蛋、水果、蔬菜、藥材、水產等一大批農產品達到富硒國標或省標,是中國硒產業發展地區迄今獨一無二的沿海縣份。
幾年來,詔安縣充分發揮富硒資源優勢,加快發展富硒產業,取得較好的成績:品牌宣傳已見成效,富硒產品已進市場,基地建設已具規模,網絡營銷已經受益,助力脫貧已現亮點。我縣發起編制的福建省地方標準《富硒農產品硒含量分類要求》(DB35/T 1730-2017),于2017年12月25日獲得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2018年3月25日起實施;詔安縣富硒農產品檢測中心建成使用。全縣富硒產品年銷售額20億元以上,近40%的農業人口從富硒產業中得益。說硒話、謀硒事、圖硒景正在成為詔安農業發展的新常態。
2013年7月中國營養學會授予詔安縣“中國海峽硒都”稱號,有效地提升了詔安富硒產業品牌的影響力。但產品知名度還不高、在市場缺乏明顯的辨識標志。從營銷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我們有必要推出“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來適應詔安富硒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用統一的地域品牌來推廣銷售詔安富硒產品,讓廣大消費者易于辨識。中國海峽硒都品牌形象是帶有使命的,她將引領詔安富硒產業沖出海西,進入全國,走向世界,就像標志圖案中象形的海鷗,將福建詔安的富硒養生理念和富硒產品傳播四海。
02
熱點問題
1、為什么要出臺該《辦法》?
為了積極宣傳、推廣和規范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提升品牌標志的影響力及價值,加強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知識產權的管理,保障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權利人的權益。
2、出臺該《辦法》依據是什么?
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我縣的富硒產業發展實際。
3、“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指的是什么?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包含中國海峽硒都名稱和中國海峽硒都形象LOGO,以英文“Se”為基本構圖元素,以綠色、藍色組合圖案意向構成核心圖案,“中國海峽硒都”和“CHINA HAIXIA SELENIUM”以及“福建·詔安”為中英文地域名片,凸顯詔安縣作為濱海富硒區域的鮮明自然地理特征,是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的象征性標志和識別符號。
4、“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是誰制定和管理的?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由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開發利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富硒辦)組織設計的,經多方審定確認的、由縣富硒辦發布的,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所有權屬于縣富硒辦,受法律保護。
縣富硒辦是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管理部門,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圖案、文字、色彩以及組合方式進行規范并提供標志設計源文件,對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使用進行管理。
5、如何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
全縣應愛護并積極推廣和規范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自覺維護詔安縣富硒資源產業形象。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應遵守該《辦法》的規定。
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可以按照該《辦法》的有關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在重大活動、城市宣傳、服務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設施、榮譽信用、公務系統、對外交往等領域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并鼓勵企業或個人依法正當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
6、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有哪些要求和責任?
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應在縣富硒辦備案,備案時需填寫《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使用備案書》,獲得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與使用單位標識、活動標識共同展示時,應將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置于較為突出和優先的位置。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時,應按照要求規范使用、完整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品牌標志要素間的細節和排版結構,不得侵占隔離區域或增加特殊效果,也不得在污損、褪色、有礙觀瞻的載體或不規范比例、色彩展示。
對侵犯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知識產權的行為,將依照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
7、如何獲得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設計源文件?
需要使用中國海峽硒都品牌標志的單位或個人可聯系縣富硒辦獲取源文件。縣富硒辦辦公地點在縣政府辦公大樓345室,聯系電話0596-3326080。
03
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詔安縣富硒辦沈建明 聯系電話0596-3326080
via詔安縣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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