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公告
作者:147小編 更新時間:2024-08-29 點擊數:
本文轉自:證券日報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3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分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項目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募投項目“年產1000萬件醫用內窺鏡設備及器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進行延期,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481號),同意注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萬股,本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25.8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2,032.6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不含增值稅)16,931.32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65,101.28萬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驗〔2023〕第210號)。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公司與保薦人及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和原因
(一)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建設與投入情況,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募集資金使用金額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公司擬對下列募投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進行延期,具體如下:
(二)募投項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產1000萬件醫用內窺鏡設備及器械項目”正在積極推進建設中,已基本完成主體建筑物的建設工作(生產車間已經完成搬遷工作),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無法在計劃時間內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具體包括:1、為提升工作環境,對員工辦公區域及展廳進行了調整和優化;2、裝修設計方案規劃優化調整,影響后期施工進度。
為了維護全體股東和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建設情況,決定將該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四、本次延期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公司對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進行了重新論證,認為募投項目符合公司戰略規劃,項目繼續實施仍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 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分析
(1)擴大產能規模,提高生產效率
近年來,市場需求的增加及公司業務的快速發展對公司的產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募投項目的實施,公司將新建高等級凈化車間,同時引進先進的生產及檢測設備,完善工藝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性能、降低單位成本,以滿足市場擴張的需求,增強公司市場競爭力。
(2)優化產品結構,提升盈利能力
為提升產品競爭優勢,公司不斷對現有產品進行技術升級和工藝優化,在提升綜合性能的同時保持成本優勢。在保持現有核心產品市場地位的同時,加強創新產品的研發、注冊和市場推廣,以增強盈利能力并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 項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擁有充足的技術儲備
經過多年的經營積累,公司已建立一支經驗豐富的技術團隊、形成一系列具有獨特優勢的核心技術,并已得到產業化應用。公司已獲得多項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另有多項發明專利已申請待授權。公司豐富的產品技術儲備為項目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
(2)公司具有豐富的生產管理經驗
在注重產品創新同時,公司同樣注重工藝流程優化。公司擁有一支經驗豐富的生產管理團隊,并建立了規范化的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流程。近年來,公司生產管理團隊協同研發部門不斷進行工藝流程的優化,在提高產品質量的同時降低了單位成本。經驗豐富的生產管理團隊、規范化的生產管理制度、全流程的質量管理體系可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3)內鏡診療器械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與內鏡市場需求量的快速增長保持一致,我國內鏡診療器械行業發展迅速。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老年人群對醫療檢查和治療的需求不斷增加,帶動內鏡診療器械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其次,國民對健康的關注度持續提高,尤其是在環境污染和食品問題之下,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的發病率有所提升,疾病預防檢查的需求也隨之擴大。再次,我國醫療體制改革正在不斷深入,醫藥衛生體系逐漸完善,基層醫療機構開始有條件引入內鏡設備,基層醫療器械市場也成為拉動內鏡需求的重要增長點。
(三) 項目論證結論
公司認為年產1000萬件醫用內窺鏡設備及器械項目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仍然具備投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將繼續實施上述項目。同時,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條件變化,適時安排募集資金項目的投資。
五、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是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作出的謹慎決定,且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規模未發生變更,不存在變更或變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不會對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六、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結合當前募投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并基于審慎性原則,在不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規模的情況下,將募投項目“年產1000萬件醫用內窺鏡設備及器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二)監事會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是根據項目實際建設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以及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時,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項目的延期事項。
(三)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安杰思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已經安杰思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該事項不存在變更或變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安杰思和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文件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人對安杰思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37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額度:擬使用超募資金人民幣26,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53%。
● 公司承諾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金額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 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分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將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26,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53%。保薦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人”)對上述事項出具了明確同意的核查意見,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481號),同意注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萬股,本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25.8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2,032.6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不含增值稅)16,931.32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65,101.28萬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驗〔2023〕第210號)。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公司與保薦人及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根據《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為滿足公司流動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維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公司實際經營發展的需要,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公司超募資金總額為88,031.28萬元,本次擬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為26,000.00萬元,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53%。公司最近12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未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四、相關說明及承諾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將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旨在滿足公司流動資金需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進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維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公司承諾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進行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在補充流動資金后的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五、本次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26,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53%。
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26,000.00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系出于公司實際經營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二)保薦人意見
經核查,保薦人認為:安杰思本次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安杰思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該事項系出于安杰思實際經營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安杰思和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文件的規定。
綜上所述,保薦人對安杰思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35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
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日:2024年8月7日;
● 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數量:119,000股,約占公司當前股本總額8085.88萬股的0.15%;
● 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價格:48.96元/股;
● 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已獲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以2024年8月7日為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并以48.9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18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預留授予共計119,000股限制性股票。關于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調整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5)。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
2、2023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3-012),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進行審議。同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5),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夏立安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3、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6日,公司將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公告欄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未收到關于本次激勵對象的異議,并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了《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3-017)。
4、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3年9月1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3-019)。
5、2023年9月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3年9月7日為本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日,向69名激勵對象授予39.15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6、2024年8月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監事會對上述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二)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差異情況
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董事會根據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將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總量由47.65萬股調整為66.71萬股,其中首次授予數量由39.15萬股調整為54.81萬股,預留授予數量由8.5萬股調整為11.90萬股,將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的授予價格由70元/股調整為48.96元/股。
除上述調整內容外,本激勵計劃其他內容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
(三)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及監事會發表的明確意見
1、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條件的相關規定,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授予條件時,公司才能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條件未達成,則不能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①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確定公司及本次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均未出現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董事會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7日為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并以48.9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18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預留授予共計119,000股限制性股票。
2、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進行核查,認為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確定為2024年8月7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因此,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規定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7日為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并以48.9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18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預留授予共計119,000股限制性股票。
(四)預留授予的具體情況
1、預留授予日:2024年8月 7日
2、預留授予數量:119,000股,約占公司當前股本總額8085.88萬股的0.15%
3、預留授予人數:18人
4、預留授予價格:48.96元/股
5、標的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情況:
(1) 有效期
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48個月。
(2)歸屬期限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將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間內:
①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五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五日內;
③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如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不得歸屬的期間另有規定的,以相關規定為準。
(3)歸屬安排
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歸屬期限和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將對滿足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統一辦理歸屬手續。歸屬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當期不得歸屬,也不得遞延至下一個歸屬期歸屬,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的規定作廢失效。
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歸屬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時受歸屬條件約束,且歸屬之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若屆時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的,則因前述原因獲得的股份同樣不得歸屬。
7、 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數量累計未超過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累計未超過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00%。
2、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
3、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中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承先生之女張千一女士。
4、上表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的情況
(一)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涉及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監事。
(四)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本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相符。
綜上,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同意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為2024年8月7日,并以48.9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18名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預留授予共計119,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會計處理方法與業績影響測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會計處理方法、公允價值確定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公司選擇Black-Scholes模型計算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于2024年8月7日用該模型對預留授予的119,000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進行測算,具體參數選取如下:
1、標的股價:52.35元/股(預留授予日收盤價);
2、有效期:12個月、24個月(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之日至每期可歸屬日的期限);
3、歷史波動率:13.20%、13.19%(分別采用上證指數最近12個月、24個月的年化波動率);
4、無風險利率:1.50%、2.10%(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5、股息率:1.16%(公司近1年股息率)。
(二)預計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司按照會計準則及相關估值工具確定預留授予日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歸屬安排的比例攤銷。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費用攤銷情況和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預計結果并不代表本次激勵計劃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與實際授予日、授予價格情況有關之外,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費用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2、 實施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最終影響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3、 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經初步預計,一方面,實施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對公司相關期間的經營業績有所影響;另一方面,實施本激勵計劃能夠有效激發激勵對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率,提升公司的內在價值。
上述攤銷費用預測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最終影響以會計師所出的審計報告為準。
四、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數量調整及預留授予相關事項已經取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以下簡稱“《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數量調整及本次預留授予的授予日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條件已經成就,公司可依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進行授予;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授予對象、價格和數量符合《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五、上網公告附件
1、《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截至預留授予日)》
2、《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師事務所關于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數量調整及預留授予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32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
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杰思”或“本公司”)編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具體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481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萬股,本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25.8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82,032.6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不含增值稅)16,931.32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65,101.28萬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驗〔2023〕第210號)。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資金未到期現金管理余額為912,1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資金余額為1,251,253,669.61元(含募集資金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并扣除銀行手續費支出),報告期內,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投入金額為32,096,884.05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項目實施管理、投資項目的變更及使用情況的監督進行了規定。公司已于2023年5月分別與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支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上述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 萬元
注: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的監管協議由開戶銀行的上級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臨平支行簽署;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城北支行的監管協議由開戶銀行的上級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臨平支行簽署。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詳見附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集資金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四)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2023年9月22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經對相關議案的審議,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90,000萬元(包含本數)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通知存款等),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及使用期限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公司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授權額度和期限內行使現金管理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024年5月1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保證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在原來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9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礎上增加3.5億元額度,即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2.5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通知存款等),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及使用期限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公司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授權額度和期限內行使現金管理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未到期的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 萬元
注1:該產品支持到期前轉讓,截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已轉讓該產品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六)使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為提高運營管理效率,公司在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間,根據實際需要,預先使用自有資金支付募投項目部分款項之后每月定期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即從募集資金專戶劃轉等額資金至公司其他賬戶,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投項目使用資金。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實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間,由項目實施主體根據實際需要并經相關審批后,預先使用自有資金支付募投項目部分款項,之后定期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即從募集資金專戶劃轉等額資金至公司一般賬戶,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投項目使用資金。截至報告期末,已等額置換20,472.50萬元。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發生變更。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報告期內,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了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的違規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人民幣 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 超募資金 880,312,802.90 元因尚未使用,故未列示數據在超募資金投向明細表格中。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40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9月3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4年9月3日 14點30分
召開地點:杭州市臨平區康信路 597 號 6 幢二樓綜合大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9月3日
至2024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議案 1、2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公司將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2、 特別決議議案:議案2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地點
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杭州市臨平區康信路597號6幢二樓會議室
登記信函郵寄: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辦,信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
(二)登記方式
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為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參見附件一。擬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應通過現場辦理登記或通過信函、傳真、郵件方式辦理登記,非現場登記的,參會手續文件須在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前送達,以抵達公司的時間為準;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參會手續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股票賬戶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委托人股票賬戶卡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2、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原件、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
3、融資融券投資者出席現場會議的,應持融資融券相關證券公司出具的證券賬戶證明及其向投資者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投資者為個人的,還應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原件;投資者為機構的,還應持本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參會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注:現場登記所有原件均需提交一份復印件;如通過郵件方式辦理登記,請傳遞掃描件;如通過傳真方式辦理登記,請提供必要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與公司電話確認后方視為登記成功。為公平對待每一名股東,1名股東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 其他事項
(一)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杭州市臨平區康信路597號6幢 董秘辦公室
聯系人:杜新宇
聯系電話:0571-88775216
電子郵箱:duxy@bioags.com
(二)本次股東大會會期半天,現場會議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費自理。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場辦理簽到,并請攜帶第五節“會議登記方法”中相關登記材料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8月9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3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88581 證券簡稱:安杰思 公告編號:2024-039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
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與《關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議案》其中《關于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3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23年度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為基數進行利潤分配,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4.5元(含稅),且每10股派送紅股4股(含稅)。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股數為401,398股,公司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股份)為57,469,573股,以此計算合計派發現金紅利83,330,880.85元(含稅),合計派送紅股22,987,829股。鑒于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總股本由57,870,971股增加至80,858,800股,相應注冊資本由人民幣57,870,971元增加至80,858,800元。
二、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相關情況
基于前述事項,公司股本總數和注冊資本發生變動,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和完善,修訂內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
除上述條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無實質性修訂。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備案的內容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訂《公司章程》尚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上述變更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章程備案等事宜。
三、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訂情況
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對相關治理制度進行修訂及制定,具體情況如下:
輿情管理制度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后生效,本次制定的《輿情管理制度》以及修訂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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